投资人与融资机构接口

以货物为支撑。以控制为导向。

AIC的融资策略以货物为支撑、以控制为导向。结构化贸易融资、ADGM治理、香港执行、资金瀑布纪律,以及为合格融资机构和投资人提供的数据室访问。

8项抵押品要素自偿性模型ADGM治理

抵押品台账 — 每笔货物交易的支撑要素

采购合同

与美国LNG出口商签订的FOB供应购买协议(SPA),明确货物规格、价格及交货条款。

信用证机制

买方开立的信用证(LC)或备用信用证(SBLC),为货物付款义务提供银行信用支持。

货物所有权文件

提单(B/L)及相关货物所有权文件,确保融资银行对货物的优先权益。

船舶文件

租船合同、船舶保险及海上风险管理文件,覆盖货物运输全程的风险。

货物保险

全面的货物保险安排,覆盖从装货港到目的港的运输风险及货物损失风险。

下游承购协议

与亚洲买家签订的DES承购协议,明确交货条款、价格及付款义务。

应收账款转让

将承购应收账款转让给融资银行,作为贸易融资的主要还款来源。

受控账户

设立受控账户,确保货物收款按资金瀑布顺序分配:优先偿还高级融资,再进行利润分配。

融资逻辑

以货物为支撑

每笔融资均与具体货物挂钩,融资金额不超过货物价值,确保融资的自偿性和安全性。

受控执行

资金瀑布机制确保高级融资优先偿还,融资银行对还款顺序具有合同保障。

ADGM治理

AIC Energy Corp Ltd.在ADGM注册,适用国际认可的法律框架,为融资机构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。

香港执行

AIC LNG Trading Ltd.在香港注册,香港成熟的金融体系和监管环境为贸易融资提供有利条件。

01

融资结构概述

AIC的融资策略以货物为支撑、以控制为导向。每笔货物交易均通过结构化贸易融资安排提供资金支持,融资金额与货物价值挂钩,还款来源为承购应收账款。

融资结构设计为自偿性:客户收款在货物交付周期(约25天)内偿还高级融资,实现闭环资金流向。

02

合格融资机构标准

AIC寻求与具备LNG贸易融资经验的机构级银行和金融机构合作,要求具备信用证开立能力、亚洲市场覆盖及合规审查流程。

所有融资机构须通过AIC的KYC/KYB审查,并符合ADGM和香港的监管要求。

03

战略投资人接口

AIC欢迎具有能源行业背景的战略投资人参与平台建设,包括股权投资、平台共同投资及战略资本合作。

战略投资人须通过AIC的KYC/KYB审查和合规审核,并经AIC Energy Corp Ltd.董事会批准。

04

数据室与尽职调查

AIC为合格融资机构和投资人提供数据室访问,包括平台架构文件、合规框架、交易结构及财务模型。

数据室访问须签署保密协议(NDA),并经AIC合规团队审核批准。

05

法律免责声明

本页面所载信息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、融资承诺或任何形式的要约。AIC不对任何基于本页面信息作出的投资或融资决策承担责任。

所有融资安排须经正式合同文件确认,并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。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。

融资机构与投资人咨询

数据室访问、合规审查及融资咨询。